加强文化和旅游从业人员线上培训,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开展网络宣传营销。第二,要丰富文化和旅游消费产品供给,促进文化+旅游+“工业、体育、康养、农业、科技”的融合。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加快建设精品民宿,打造一批乡村旅游示范县(市、区)、生态旅游示范乡(镇)和乡村旅游特色村。依托各地餐饮文化,打造特色美食品牌,推广旅游名小吃。到2022年,培育10个以上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文化和旅游演艺项目。鼓励打造中小型、主题性、特色类文化和旅游演艺产品。第三,要大力发展夜间文化和旅游经济,丰富夜间游览产品、夜间演出市场,优化文化和旅游场所的夜间餐饮、购物、演艺服务。鼓励建设24小时书店。到2022年,建设30个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
第四,推行文化和旅游消费惠民措施。第五,优化文化和旅游消费环境。第六,推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工作。到2022年,建设30个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县(市、区)、10个省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第七,完善文化和旅游消费保障措施。用好各类资金支持文化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持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城市、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创建单位。加大市场监管、安全检查、宣传推介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