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二〇二二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2-04-04 09:30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二〇二二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四日)

2022年,全省“三农”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锚定“两个确保”目标,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抓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机遇,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决扛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重任,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统筹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一、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能力

(一)稳定全年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严格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全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6亿亩以上,粮食产量稳定在1300亿斤以上。稳定粮食产能基础,打造黄淮海平原粮食安全产业带河南核心片区。加强粮食耕、种、管、收全过程生产管理,积极应对小麦晚播等不利影响。扩大大豆、玉米间作套种,抓好豫南冬闲田油菜扩种,稳步发展谷子、红薯、小杂豆等种植。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深化粮食储备体制改革,加强智能粮库运营管理。开展粮食节约行动,强化粮食安全教育。

(二)保障“菜篮子”产品稳产供给。稳固生猪产能,保持能繁母猪生产结构和规模猪场数量稳定,加强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建设,推进就地屠宰加工。实施肉牛奶牛产业发展行动计划,新建扩建一批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全省牛饲养量达到660万头,奶类产量达到220万吨。抓好肉禽、蛋生产,稳定水产养殖。积极发展蔬菜生产,全省种植面积稳定在2600万亩左右,增强蔬菜均衡供应能力。

(三)确保农民种粮丰产增收。落实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实现小麦、玉米、水稻三大主粮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全覆盖。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多种粮、种好粮。聚焦关键薄弱环节和小农户,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持农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供销合作社等各类主体,大力发展托管服务,开展订单农业、加工物流、产品营销等,提高种粮综合效益。

(四)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措施。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确保全省耕地保有量稳定在国家下达目标任务之上。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顺序,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把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省级和地方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分类明确耕地用途,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引导新发展林果业上山上坡,鼓励利用“四荒”资源,不与粮争地。落实和完善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建立补充耕地立项、实施、验收、管护全程监管机制,确保补充的新增耕地数量到位、质量达标。加大耕地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强化耕地用途管制,严格管控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对于一般耕地转为林地、园地及设施农业建设用地的,必须在县域范围内落实进出平衡,确保一般耕地不减少。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巩固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和“大棚房”专项整治成果。稳妥有序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试点。落实工商资本流转土地审查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

(五)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分类分区域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提质,新建高标准农田756万亩,打造50万亩以上高标准农田示范区。统筹规划、同步实施高效节水灌溉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在沿黄地区推广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打造一批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新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30万亩。加快推进小浪底南岸、北岸灌区工程和引黄灌区改造工程,扩大引黄灌溉面积,优先将大中型灌区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耕地质量提升工程,分类改造盐碱地。根据国家部署做好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

(六)大力推进种业振兴。实施种质资源保护利用、种业创新平台建设、种业创新攻关、种业企业扶优、良种繁育能力提升和种业市场净化六大行动,设立现代种业基金,培育种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整合组建种业集团。加强农业、林草种质资源普查收集,加快建设农作物种质资源库。重构重塑“三农”领域实验室体系,加快国家生物育种产业创新中心、黄河流域林业育种创新中心建设,支持神农种业实验室创建国家实验室。以新乡平原示范区为中心,规划建设“中原农谷”。以主要粮油作物、畜禽、水产、果蔬、食用菌、棉花等为重点,开展农业良种和种源关键核心技术集中攻关,审定登记绿色优质高产新品种300个以上。建设全国一流的小麦、花生育种制种基地和林木良种繁育基地。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犯罪行为。

(七)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加快国家农机装备创新中心、航空植保重点实验室等建设。落实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优化补贴兑付方式。完善农机性能评价机制,推进补贴机具有进有出、优机优补,重点支持粮食烘干、履带式作业、特色经济作物、高效植保、秸秆综合利用等农机。推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87%以上。提高农机减损水平。

二、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八)完善监测帮扶机制。精准确定监测对象,简化工作流程,缩短认定时间,确保应纳尽纳。对每户监测对象明确1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作为帮扶责任人,开展精准帮扶。严格把握监测对象退出标准,规范退出程序,及时稳定消除返贫致贫风险。继续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

(九)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支持带动脱贫人口就业较多的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提高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促进产业提档升级。巩固光伏扶贫工程成效,支持有条件的脱贫地区发展光伏产业。以“一户一人”为底线稳定转移就业,加大对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的技能培训力度。延续支持帮扶车间发展优惠政策。发挥以工代赈作用,具备条件的可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规范岗位管理。调整优化生态护林员政策。

(十)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搬迁安置区的支持力度。实施一批补短板促发展项目。加大财政资金、信贷资金投入和保险保障力度,选派科技特派团,有计划开展教育、医疗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建立健全发展监测评价机制。加快推动安置区属地管理,将其纳入当地社区管理体系。完善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加大产业培育力度,开展搬迁群众就业帮扶专项行动。落实搬迁群众户籍管理、合法权益保障、社会融入等措施,加强安置社区治理。

(十一)推动脱贫地区帮扶政策落地见效。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持续做好定点帮扶工作。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精准扶贫企业贷款工作,推动金融机构对有资金需求的脱贫人口、监测人口应贷尽贷。加强消费帮扶规范化管理,积极创建国家级消费帮扶示范城市和产地示范区,发挥“832”等网络销售平台作用,拓宽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销售渠道。

三、大力发展乡村产业

(十二)发展优势特色农业。推进优质小麦、花生、草畜、林果、蔬菜、花木、茶叶、食用菌、中药材、水产品等十大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调整结构,优化品种,提升品质,做大做强国家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全省优质专用小麦发展到1600万亩以上,油料种植面积2400万亩、其中优质花生种植面积1900万亩以上,茶园种植面积170万亩左右,优质林果种植面积1500万亩以上,食用菌产量180万吨左右,水产品总产量93万吨左右。发挥气候资源优势,打造一批“中国天然氧吧”和气候好产品。

(十三)加快发展设施农业。因地制宜发展塑料大棚、日光温室、连栋温室等设施,全省设施瓜菜发展到400万亩。集中建设制苗育苗工厂化设施。鼓励发展工厂化集约养殖、立体生态养殖等新型养殖设施。推动水肥一体化、饲喂自动化、环境控制智能化等设施装备技术研发应用。在严格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的基础上,探索利用可开发的空闲地、废弃地及其他农用地发展设施农业。

(十四)推进农业全产业链发展。坚持“一群多链、聚链成群”,重点培育面、肉、油、乳、果蔬五大重点食品产业集群,打造小麦、玉米、花生、猪、牛、羊、禽、果蔬菌茶、中药材、渔业十大优势农业全产业链,将一百家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培育成为全产业链“链主”企业,推行“群链长制”“盟会长制”。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推进绿色食品业转型升级,精深加工比例提高到22%以上。加快豫酒振兴,提升豫酒品质,拓展本土市场,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豫酒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以嵩县、温县、禹州、卢氏、淅川、虞城等县(市)为重点,建设一批豫产道地中药材规范化示范种植基地,中药材种植面积发展到550万亩,做强中医药业。

(十五)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打造“一县一业”“一镇一特”“一村一品”。完善国家、省、市、县四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体系,培育一批产值超过百亿元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和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农业产业强镇,推进标准原料基地、集约加工转化、紧密利益联结一体发展。积极创建一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加快建设中国(驻马店)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周口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有序发展民宿经济。促进农副产品直播带货规范健康发展。加快落实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政策。

(十六)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完善农村寄递物流配送体系。实施“快递进村”工程,发展“多站合一”的乡镇客货邮综合服务站、“一点多能”的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点,推进县乡村物流共同配送。推动冷链物流服务网络向农村延伸,整县推进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促进合作联营、成网配套。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建设县域集采集配中心。积极发展农村批发零售、卫生保健、信息中介等生活性服务业,引导各类服务主体在乡村开设服务网点。

(十七)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农膜科学使用回收,支持秸秆综合利用。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支持沿黄地区、南水北调源头和干渠沿线打造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推动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完成9000亩湿地修复,持续推进废弃矿山治理,动态清零黄河“四乱”问题。深化金堤河、蟒河、二道河等黄河支流水环境综合整治。科学推进国土绿化,打造1000个森林乡村。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

四、加快灾后恢复重建

(十八)全面实施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尊重规律、科学重建、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快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12个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的落实。按照“两年基本见效、三年巩固提升”的要求,各类灾后重建项目今年基本实现大头落地,完成总投资2000亿元以上。通过规划实施,防灾减灾能力得到显著提升,灾区生产生活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全面恢复并超过灾前水平。

(十九)加快水毁居民住房重建。加大111个集中安置点建设力度,强化资金、建材、施工队伍等保障,确保6月底前完成多层住房主体施工、年底前实现搬迁入住。及时下达居民因灾受损住房补助资金,全面完成损坏房屋修缮加固。同步规划、建设村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集中安置区配套设施,改善居住环境。

(二十)全面修复水毁工程。汛前基本完成11类4312项水毁水利工程修复,确保安全度汛。维修重建受灾地区农村供水及南水北调中线配套工程,保障供水安全。加快公路、运输场站等交通基础设施恢复重建,配套建设排水和安全防护设施。加快水毁学校、医院建设,全面恢复正常就学、正常就医秩序。统筹抓好损毁养老、文化体育、文物、广播电视、社会福利、残疾人康复托养等设施修复重建,推动公共服务设施正常运转。开展灾后重建造林工作。

(二十一)分类修复水毁高标准农田。将164万亩Ι类水毁高标准农田重建项目纳入提质改造计划,加快前期工作,实现实质性开工。加快232万亩Ⅱ类水毁高标准农田恢复建设,6月底前完成任务。对于176万亩Ⅲ类水毁高标准农田项目,及时组织开展评估和验收。将187万亩水毁非高标准农田全部纳入今年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年底前基本完成主体工程。

五、强化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二十二)全面开展防汛查弱项补短板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吸取郑州“7·20”特大洪涝灾害的沉痛教训,认真落实国务院灾害调查组整改意见,针对防汛救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聚焦风险意识、工程措施、预报预警、指挥调度、抢险救援、信息报送等方面,查弱项、补短板,不断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二十三)实施一批重大水利项目。完成引江济淮、宿鸭湖水库清淤扩容等工程。加快贾鲁河、双洎河、金水河、袁湾水库、郑开同城东部供水、蓄滞洪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工程建设,分类推进162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完成420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验收,集中整治南水北调272处防汛风险点。开工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郑州西水东引工程。积极争取昭平台水库扩容、黄河贯孟堤扩建、引黄涵闸改建、观音寺调蓄工程、汉山水库等项目早日立项、早日开工。开展卫河共产主义渠综合治理、桃花峪水库、黄河滩区居民迁建等项目前期论证研究。

(二十四)加强抢险救援能力建设。制定超标准洪水应对方案,坚持一流域一案、一市一案、一县(市、区)一案、一乡镇(街道)一案、一村(社区)一案,3月底前全面完成,加强培训演练。建立紧急避险专项预案,科学明确避险对象、避险组织、避险时机、避险场所、避险路线,健全避险指令系统、指挥体系,完善避险人员生活保障、组织服务等工作。提升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实现预报预警精细精准。完善水利工程调度方案,统筹好上下游、干支流协同防汛。提升山洪灾害防御能力,明确防御责任,加强山洪沟清障、治理,落实避险措施。加强应急力量建设,建立全领域、全要素专家队伍,构建全链条、全周期应急管理机制,推动应急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做好防汛应急物资保障,确保在极端天气情况下通信畅通、电力畅通、运输畅通。

(二十五)提高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加大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推广应用,推动各项技术落实到田。健全农作物病虫害防控体系,加强小麦条锈病、赤霉病和草地贪夜蛾等重大病虫害测报和防治。探索推进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净化。加强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供应,保障农业灾后恢复生产需要。健全农业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强化农机、农药、沼气等安全使用。

六、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

(二十六)发展乡村富民产业。支持城市疏解产业向县域延伸,引导产业有序梯度转移。发展县域范围内比较优势明显、带动农业农村能力强、就业容量大的产业,强化产业链与创新链融合,推动县域经济“成高原”。完善县城产业服务功能,促进产业向园区集中、龙头企业做强做大。引导具备条件的中心镇发展专业化中小微企业集聚区,推动重点村发展乡村作坊、家庭工场。

(二十七)加强农民技能培训。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全年完成农业农村从业人员和转移就业劳动力培训持证任务50万人次。制定农业农村领域技能培训和评价标准,加强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突出抓好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培育,逐步实现农村劳动者应培尽培、应评尽评、应取证尽取证。持续大规模开展面向新生代农民工等人员持证培训,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劳动技能素质。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支持高水平农业高职院校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开发农村人力资源,打造知名劳务品牌、“豫农技工”品牌。

(二十八)促进农民就近就地就业创业。推进县城提质扩容,培育发展一批中心镇,带动农民就近就地城镇化。落实农民工稳岗就业政策,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0万人。鼓励发展共享用工、多渠道灵活就业,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培育发展家政服务、物流配送、养老托育等服务业。推进返乡入乡创业园建设。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推动已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合理引导灵活就业农民工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十九)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服务体系,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全省有集体经营收益的村达80%以上。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进行资源资产联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进行股份合作,多种形式盘活农村集体资产。用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政策,壮大集体资产,提升发展能力。

七、扎实推进乡村建设

(三十)科学编制村庄规划。把握乡村建设的时度效,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立足村庄现有基础开展乡村建设,不盲目拆旧村、建新村,不超越发展阶段搞大融资、大开发、大建设,避免无效投入造成浪费。结合县、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合理规划村庄布局和发展时序,加快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年底完成村庄规划编制2万个。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加强农村住房建设和管理,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清理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加强乡村传统村落和特色风貌保护,实施“拯救老屋行动”。

(三十一)开展重点领域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提质扩面,新建改造农村公路5000公里以上,集中开展农村公路危桥改造。推进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运营,新增1000个公交化运营行政村,推动有条件的城市公交线路向城区周边重点镇村延伸。分区域推进规模化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农村供水“四化”工作,在完成50个县建设任务的基础上,再启动10个县的供水项目建设。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推动电网改造升级。实施“气化乡村”工程,提升县域内城乡管网互联互通水平。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全面提升农房建设质量。推动村庄小型建设项目简易审批,规范项目管理,提高资金绩效。总结推广村民自治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群众参与乡村建设项目的有效做法。明晰乡村建设项目产权,以县域为单位组织编制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清单。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

(三十二)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县域统筹。实施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和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和乡村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快县级“三所医院”达标建设全覆盖,实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全面达标,6月底前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行政、人员、财务、业务、绩效、药械、信息等实质性统一管理改革到位,实施医保按总额付费,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农村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信息化建设,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加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和服务规范,完善提升县域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提升县级敬老院失能照护能力和乡镇敬老院集中供养水平,鼓励在有条件的村庄开展日间照料、老年食堂等服务。加强乡镇便民服务和社会工作服务,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的关爱服务。

(三十三)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实施“治理六乱、开展六清”集中整治行动,用半年时间彻底扭转农村脏乱差局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推进农村改厕,提升改厕质量和后期管护服务,巩固户厕问题摸排整改成果,全年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100万户。坚持因地制宜、梯次推进、建管并重,污水处理率达到36%。强化南水北调中线水源保护,推进保护区内774个沿线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开展“十县百镇千村”示范建设,打造10个美丽乡村示范县、100个美丽小镇、1000个“四美乡村”。

(三十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统筹城乡信息通信网络一体化发展,新建农村第五代移动通信基站1万个,基本满足农业农村数字化应用场景需求。发展智慧农业,加强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测绘地理信息与卫星遥感等信息技术应用,推进高标准农田、生猪养殖等数字化建设,打造一批智慧田园、智慧果(菜、茶)园、智慧牧场和智慧渔场。实施数字政务工程,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提升社会管理、民生保障、应急管理等水平,新创建省级数字乡村示范县10个。加强农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培训。举办2022数字乡村大会。

八、改进加强乡村治理

(三十五)强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践行乡镇工作“三结合”要求,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健全乡镇党委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机制,加强乡镇集中换届后班子建设,开展“五好乡镇党委”创建。实施村党组织建设堡垒工程,开展星级支部创建活动,推进村级党建标准具体化实体化,把“三零”平安创建、疫情防控、产业发展、农民增收、集体经济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非法集资和电信诈骗防范、非法宗教活动治理、移风易俗、应急能力建设等工作纳入硬指标开展评定。实施“头雁工程”,选优配强村级班子,对长期软弱涣散、缺乏合格人选的村级班子,探索建立从机关事业单位“成建制派、按届期任、选优秀用”工作机制。坚持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推动提高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动员能力。完善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增强乡镇应急管理能力。全面开展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命名一批乡村振兴培训基地。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数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行网络化管理、数字化赋能、精细化管理。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深入开展市县巡察,强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推进村委会规范化建设。深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推广村级组织依法自治事项、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等清单制,规范村级组织机构牌子和证明事项,推行村级基础信息统计“一张表”制度,减轻村级组织负担。

(三十六)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弘扬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大别山精神,赓续红色基因。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级融媒体中心等开展对象化分众化宣传教育,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强国复兴有我”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创新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计划。深入推进“乡村文化合作社”建设,支持农民自发组织开展唱村歌、办“村晚”、跳广场舞、举办趣味运动会等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农民丰收节。开展农耕文化宣传教育。推广积分制等治理方式,发挥农村“一约四会”作用。推进婚俗改革,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进农村殡葬改革。

(三十七)维护农村社会平安稳定。扎实开展“三零”平安创建,最大限度把风险隐患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持续打击“村霸”,防范黑恶势力、家族宗族势力等对农村基层政权的侵蚀和影响。依法严厉打击农村黄赌毒和侵害农村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等违法犯罪行为。创建一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枫桥式人民法庭”“枫桥式司法所”,深化“一村(格)一警”工作。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农村宗教工作。统筹推进应急管理与乡村治理资源整合,加快推进农村应急广播主动发布终端建设,指导做好人员紧急转移避险工作。开展农村交通、消防、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农资、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责任。健全农村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体系,严格落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措施。

九、加强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

(三十八)加大“三农”投入力度。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预算内投资进一步向农业农村倾斜,压实各级政府投入责任。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开展考核监督。支持市县安排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用于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公益性项目。提高乡村振兴领域项目储备质量。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和监督。

(三十九)加强金融支农服务创新。对机构法人在县域、业务在县域、资金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支持各类金融机构探索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中长期信贷模式,创新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稳妥化解风险。落实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统计制度,开展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发展农户信用贷款。发挥农业保险风险保障作用,推动农业保险由“保成本”向“保价格、保收入”转变。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作用,总结推广新型“政银担”试点县经验,健全完善“政银担保投”联动支农机制,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发挥现代农业基金、农业综合开发股权投资基金等涉农基金作用,培育产业化龙头企业。优化完善“保险+期货”模式。加强农村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

(四十)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中原英才计划”等引领作用,着力培养引进国家级农业科学家,遴选发展潜力大、创新意识强的中青年科研骨干,培育农业科技后备人才。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培育计划、“三支一扶”和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推动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支持办好涉农高等院校和职业教育。培养乡村规划、设计、建设、管理专业人才和乡土人才。

(四十一)持续深化农村改革。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济源试点。深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进一步放活土地经营权,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融资。稳慎推进巩义、孟津、宝丰、长垣、新县等5个县(市、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全面推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推动“一县一省级开发区”改革,支持县依托开发区培育主导产业。扎实推进“五水综改”。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持续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推动供销社综合改革,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支持许昌市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区。

十、加强对“三农”工作的组织领导

(四十二)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切实把“三农”工作放在重中之重位置来抓,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夯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强化党委和政府各部门推动乡村振兴责任。健全乡村“五大振兴”专班工作推进机制。完善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制度,对考核排名靠前的市县给予适当激励,对考核排名靠后、履职不力的进行约谈。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借鉴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开展现场观摩、交流学习等活动,营造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良好氛围。开展《河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实施评估。

(四十三)抓点带面推进乡村振兴。积极开展国家级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采取先创建后认定方式,分级分批创建一批乡村振兴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按规定建立乡村振兴表彰激励制度。

(四十四)加强党委农村工作机构建设。发挥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推进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协调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重点任务分工落实机制,一体承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议事协调职责。强化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促检查等职责,充实工作力量,完善运行机制。

(四十五)强化“三农”领域能力作风建设。扎实开展“三农”领域“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加强集中换届后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分管“三农”工作的领导干部培训,提高“三农”工作本领,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科学把握农村发展规律,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以优良作风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改革创新考核方式方法,切实为基层减负赋能。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定维护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杜绝一刀切、简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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